鄂路股款

出处:按学科分类—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《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-1949》第23页(500字)

【事件内容】:

(甲)官招商股。共发证券合洋459 049.94元,已付洋214 358.12元,尚欠洋244 691.82元。

(乙)彩票股。洋441 282.30元,已经付清(元年公债)。

(丙)赈粜捐。洋1 159 970.267元,已经付清(元年公债)。

(丁)商招商股。股款由原经手清理经费洋60 382.50元,由部认付,已经付清。以上四项交通部结欠三省股款合洋35 296 110.911元。

(备考)交通部关于汉粤川赎路项下所担负债务,如收赎金元小票之借款及其利息,如代付香港政府借款一部分之本息,如应付三省商路之欠款,如应付三省商路之股款,统共合洋5 921万120.818元,已由交通部支付各款洋1 070万7 526.267元。又由汉粤川铁路支付各款洋1 320万6 483.64元。现在尚欠三省商路股款洋35 296万110.911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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