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:按学科分类—农业科学 农业出版社《中国蚕桑技术手册》第175页(2687字)

通过母蛾镜检,淘汰有毒(微粒子病)蚕种,是预防微粒子病的最根本、最有效的方法,各级蚕种必须按规定袋蛾,严格检种(母蛾检验)。

(一)集团蛾镜检法

是采用集团磨蛾机磨蛾、每个标本由双人对检的新型检种法,具有省力、高效、检验正确等优点,江苏浙江四川等重点蚕区已全面采用。

1.劳力组合 以磨蛾机为单位配备人员,9人1组:编号1人,拆盒倒蛾2人,磨蛾1人,过滤、沉淀、离心1人,振荡、制作标本1人,镜检2人,洗涤1人。

2.编号 根据送蛾清单核对各批(段)的蛾盒数。原种以上各级蚕种的全部母蛾均要检验,可按各批蛾盒号顺序编号。杂交种的母蛾抽样检验,以批为单位,将蛾盒按号顺序排列,从两端向中间隔号抽取的蛾盒作第1样本,从中间向两端抽取的蛾盒作第2样本,第1样本应包括始、末号蛾盒;4只样本蛾盒为1组,按蛾盒号顺序顺排列。

3.拆盒倒蛾 原种以上各级蚕种的母蛾,拆盒时先逐张登记无母蛾的卵圈,作为淘汰蚕种的依据。母种、原原种以14蛾,原种以28蛾为1检验单位(即1蛾盒为1单位),蛾盒拆开后按蛾盒上的蚕种张号,从左到右、由小到大依次倒入磨蛾罐内,每罐倒1盒。杂交种以30只母蛾为1检查单位,每罐1盒(30只母蛾),4盒1组,组内顺序从左到右由小到大,盒内的母蛾必须全部倒入磨蛾罐内,如发现某1蛾盒内的母蛾不足30头,应以同批母蛾补足。拆盒用的刀、钳子等工具,每拆1盒即要调换,一批(段)结束,将刀、钳全部洗净、消毒后再用。

4.磨蛾 将磨蛾罐按顺序送至磨蛾台,每罐注入0.5%碳酸钾液80-100ml,磨蛾机每分钟转速8000-9000转,经1-2分,将磨碎液用脱脂棉或双层纱布过滤3分钟,滤液注入离心管内。

5.离心沉淀 离心管内液量不能过满,每管液量力求相等,离心机中如离心管不足,对称管内可加入清水,以保持离心平衡。离心机转速每分钟2600次,经约3分钟的离心沉淀,舍弃上清液,保留沉淀液,以28-30蛾为1检查单位的蛾液沉淀量,一般约有0.8-1ml。

6.振荡 制作标本:在沉淀液中注入2%的氢氧化钾液0.5-1ml,振荡1分钟后制作标本,母种、原原种、原种每1检查单位制6个标本,要分6次制作;杂交种每1检查单位制4个标本,分4次制作。

7.镜检 用600倍以上的显微镜检验(最好用位相差显微镜),每个检查单位的标本由2个镜检员对检。原种以上各级蚕种,1个检查单位每个镜检员检3个标本,普通种1个检查单位每个镜检员检2个标本,镜检时每个标本不少于5个视野。

8.洗涤 操作中的各种用具,如磨蛾罐、漏斗、离心沉淀管、纱布、玻棒等,每使用1次均须清洗后再用,当检出微粒子病蛾时更要仔细洗涤,尤其是磨蛾罐及罐内磨刀洗涤时间需延长15-20秒。

(二)普通镜检法

1.准备 配足人员,分拆蛾、磨蛾、点板、洗板安排人力,准备好乳钵、乳棒、蛾钳、显微镜等检种用具,配制磨蛾碱液。

2.拆蛾 将乳钵顺号排好,蛾盒顺号分放在乳钵边,顺号钳出母蛾,对号放入乳钵,1蛾盒一把钳,遇有空圈或1号2蛾时,当即记于蛾盒上,以备统计查核。

3.磨蛾 每个钵孔注入碱液1-1.5ml,用乳棒对准蛾腹用力研磨,磨烂研细蛾体,不使蛾液外溅混入他孔。

4。点板 用乳棒蘸取乳孔底层蛾液,对号(检板号与乳钵孔号相符)点(滴)在载玻片上,每点标本液直径0.6-0.7cm,浓淡适度无杂质。母种、原原种须点2板,由2人对检;原种、普通种点1板,由1人镜检。所点标本送镜检台待检。

5.镜检 调整好显微镜的位置和光线,视野呈晴空蔚蓝色为宜。母种、原原种对检,原种、普通种单检。初检、复检均用600-800倍显微镜检视送检标本,观察时要上下、左右、中间顺序移动标本,看清上浮、下沉物,每个标本看5-10个视野,当发现可疑物或微粒子孢子时,进行复检。镜检中发现微粒子孢子作“+”号,无毒作“-”号,空圈作“0”号记入镜检登记表中,镜检员签名负责。

发现有微粒子孢子或可疑物的乳钵、乳棒需经漂白粉液消毒后复用,玻片投入消毒液中浸渍消毒。经镜检无毒后,方可洗涤,将乳钵、乳棒、大小玻片等用清水洗后复用。

(三)注意事项

1.母蛾送检 即时浸酸种的母蛾,应在蚕种送达浸酸场所的同时,送到指定的检种室。冷藏浸酸种、春制和秋制越年种的母蛾,在蛾盒干燥处理完毕后,根据检种室的通知及时送达检种室。检种室应由专人负责验收送检蛾盒,按送蛾清单核对场名、品种、批(段)次及各批蚕种的应送母蛾盒数,登记入册,当发现某场送检数量不足时,应立即通知该场补送。

2.消毒 检种室的环境及地面,一般每周消毒1次,当检出微粒子病蛾时,当日需消毒1次,消毒剂用含1%有效氯的漂白粉液。

3.蛾盒等的处理 检种后的空蛾盒及不需检验的蛾盒等废弃物,应由检种室及时烧毁;每日工作结束后,应把当日用过的一切用具清洗干净,蛾体等废弃物倒入消毒池或深埋,杜绝病原扩散。

4.微粒子病毒率的计算

5.严格执行检种的有关规定 各省(区)蚕业生产主管部门针对当地的具体情况,分别制定了各自的《蚕种检验办法》或《蚕种检验制度》,对母蛾微粒子病的检查均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,具有行政法规的效力,必须严格贯彻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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