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石鼓路天主教堂
书籍:中国宗教名胜
出处:按学科分类—历史、地理 四川人民出版社《中国宗教名胜》第492页(418字)
在今江苏南京市石鼓路110号,传建于明,清代重修,为今江苏最典型的天主教堂。
除礼拜堂、钟楼、厢房等建筑外,还存有四块清代碑刻。一为《天津条约碑》,呈十字形,上段平刻云纹、蝙蝠,下段平刻唐草、菊莲,中刻《中法天津条约》第八款、第十三款、第六款,其中段宽0.94米,通高1.85米;二为清同治元年三月初六内阁奉上谕碑,呈十字形,尺寸同上碑,上段平刻云鹤,下段刻牡丹,中刻“奏请饬地方官于交涉教民事件迅速持平办理”文;三是两江总督和安徽巡抚的布告碑,额高0.41米、宽0.67米,碑身高1.31米、宽0.59米,刻文为“剀切晓谕事照得法国条约第十三款内载”;四是同治五年江宁府正堂涂布告碑,额高0.42米、宽0.66米,碑身高1米、宽0.62米,上有“为出示晓谕事准管理江安等处天主教堂事务司铎世袭公爵雷文开”等字样。
碑文曾一度被涂抹,今已修复。教堂内部亦作了整修,并对外开放,从事宗教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