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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马非马

中国古代名辩学命题。战国时辩士儿(nie)说提出,公孙予以论证。意指“白”之名不同于“马”之名。公孙龙揭示了名的内涵和外延,论证了名的种属差别,在中国逻辑史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。《白马论》从三个方面分析和论证了“白马非马”中的逻辑思想:①“白马”与“马”的外延不等同。“求马,黄、黑马皆可致;求白马,黄、黑马不可致。使白马乃马,是所求一也。”即马包括黄马、黑马等,而白马不包含黄马、黑马,可以说“黄、黑马包含于马”,却不可以说“黄、黑马包含于白马”。因此,求马与求白马所求不同。②“白马”与“马”的内涵也不等同。“马者,所以命形也;白者,所以命色也”,“白马者,马与白也;马与白,马也?故曰白马非马。”这就是说:“白马”之名,包括命形(马)与命色(白)两个属性,而“马”之名却只包括命形一个属性。“马者,无去取色,故黄、黑马皆所以应;白马者,有去取于色,黄、黑马皆所以色去,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。”“无去取于色,”不是无色,只是不取其确定的颜色。“有去取于色,”不是泛指有色,而是取其确定的一色。“白马非马”反映了白色与它色的内涵区别。③“白马非马”中的“非”字是不相同的意思,表示“有异”,不是“全异”。“白马非马”在承认白马包含于马和白马有马的共性的前提下,强调它们之间的不等同关系,肯定了它们之间“有异”的种属关系。《迹府》篇明确说“楚人非人”是“异楚人于所谓人”,也是一个明证。因而“白马非马”是表示“白马不等同于马”,不表示“白马全异于马”;“白马非马”是一个揭示种不等同于属的命题。而不是割裂个别与一般的诡辩命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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