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生集
书籍:逻辑百科辞典
可以用一个递归函数对其非递归可枚举性举证的自然数集。
如果A是一个非递归可枚举集,则A与序列
W,W,W,…,W,…
中的每一个都不等。要确认这一点,只要确认对每个x,若WA则AW就行了。而这等价于
对每个x,若WA则存在y使y∈A-W。
这些y(作为x的函数)构成了A不是递归可枚举集的全部证据。所谓产生集就是要求全部证据可以由一个递归函数统一给出:
设AN,如果存在一个递归全函数g,使对每个WA有g(x)∈A一W,则称A为产生集,g称为A的产生函数(g产生了A不是递归可枚举集的全部证据)。
由定义易见,产生集都不是递归可枚举集(因而都是无穷集)。每个产生集都有无穷的递归可枚举的子集。如果A是产生集并且A≤B(参见多一归约),则B是产生集。
常见的产生集有:
{x|φ(x)无定义}
{x|φ不是零函数}
{x|cW}(c是一个固定的数)
{x|φ不是全函数},等等。
上一篇:大基数
下一篇:策尔梅洛,E.F.F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