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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生集

可以用一个递归函数对其非递归可枚举性举证的自然数集。

如果A是一个非递归可枚举集,则A与序列

W,W,W,…,W,…

中的每一个都不等。要确认这一点,只要确认对每个x,若WA则AW就行了。而这等价于

对每个x,若WA则存在y使y∈A-W。

这些y(作为x的函数)构成了A不是递归可枚举集的全部证据。所谓产生集就是要求全部证据可以由一个递归函数统一给出:

设AN,如果存在一个递归全函数g,使对每个WA有g(x)∈A一W,则称A为产生集,g称为A的产生函数(g产生了A不是递归可枚举集的全部证据)。

由定义易见,产生集都不是递归可枚举集(因而都是无穷集)。每个产生集都有无穷的递归可枚举的子集。如果A是产生集并且A≤B(参见多一归约),则B是产生集。

常见的产生集有:

 {x|φ(x)无定义}

 {x|φ不是零函数}

 {x|cW}(c是一个固定的数)

 {x|φ不是全函数},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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