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.J.柯恩提出的一个概率概念。它不同于正统的概率结构(即帕斯卡型概率),而被称为非帕斯卡型概率。归纳概率的表示式为:P(Sa,Ra)=(i+1)/(n+1)。这样的归纳概率用于表征推理过程。在其证据是单个事件Ra的情况下,将归纳概率也仅赋予单个事件Sa(某个a是S)。这类非帕斯卡型的概率与通常数学概率有明显的区别:归纳概率只能取间断的有限分数值,而数学概率则取连续统〔0,1〕的任何实数值。柯恩为归纳概率找到了适当的语形表示——刘易斯模态逻辑的S4系统,同时也发现了若干重要领域,特别是英美的法学中的司法推理系统,是“归纳概率”的应用领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