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岳霖
【介绍】:
中国现代著名哲学家,逻辑学家。字龙荪,湖南长沙人。1911年考取北京清华学校高等科。1914年赴美国留学,开始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学习,1917年获学士学位;后到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学政治学,1918年获硕士学位,毕业论文题目为《州长的财政权》;1920年获博士学位,毕业论文为《T.H.格林的政治学说》。1921~1925年先后到英国、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等国访问或游历。1925年底回国,曾在中国大学教授英文和英国史等课程,1926年7月起受聘到清华大学哲学系。1931年休假到美国访问,在哈佛大学听过H.M.舍弗教授的逻辑课。1936年被推选为中国哲学会的3位常务理事之一。1937~1945年在昆明西南联合大学和清华大学教逻辑和哲学,历任讲师、教授。1927年创办清华研究院任教授。其间于1943~1944年应美国国务院邀请,代表西南联大教授赴美讲学和访问一年。1946年随学校返回北平,任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、系主任和文学院院长。1952年院系调整,全国各大学哲学系合并到北京大学哲学系,他出任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兼光明日报《哲学研究》副刊主编。1955年奉调筹建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(后更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),建所后任一级研究员、副所长兼逻辑研究组组长,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。70年代后期起任中国逻辑学会会长(1979~1983)、名誉会长(1983~1984)、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名誉校长(1982~1984),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、《中国大百科全书》哲学卷编辑委员会顾问等。1953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,曾任民盟中央常委。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第二、三、五、六届全国政协委员。
金岳霖一生从事哲学和逻辑学的教学、研究以及组织领导工作。1937年出版《逻辑》,是当时一部有影响的逻辑教材,1961年以后曾多次重印(参见《逻辑》)。1962年出版《逻辑通俗读本》(合作,后更名为《形式逻辑简明读本》),他总结出“个别的是”、“一般的是”、“基本的是”等几种新的判断形式。此书先后印行5版,还译成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和日文出版。1979年出版《形式逻辑》(主编),此书是受教育部委托编写的高校文科教材(参见《形式逻辑》)。他一生中写了许多篇逻辑论文,主要有《序》(英文,1927)、《思想律与自相矛盾》(1932)、《论不同的逻辑》(1941)、《论真实性与正确性的统一》(1959)、《客观事物的确实性和形式逻辑的头三条基本思维规律》(1962)等等。他的哲学著作有《论道》(1940初版,1987重印)、《知识论》(1940完稿,1948重写,1983出版)、《罗素哲学》(1988出版)、《金岳霖学术论文选》(1990出版)和几十篇重要论文。
金岳霖是把现代逻辑介绍到中国来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,他用教学和著作培养了一批有良好素养的逻辑专门人才,对中国逻辑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198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为他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56周年举行了庆祝大会。1985年,在北京召开了首次金岳霖学术思想讨论会。1987年,成立了金岳霖学术基金会;1990年,该基金会向全国中青年逻辑工作者的12项优秀成果颁发了金岳霖学术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