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斯涅夫斯基系统
由华沙学派的创立者和主要代表人物之一、波兰逻辑学家L.莱斯涅夫斯基于1916~1939年间所创立的3个相互联系的系统:前设论、本体论和部分学,粗略地说,它们分别相应于命题逻辑、(带等词的)谓词逻辑和集合论,以及个体演算。
前设论 在莱斯涅夫斯基3个系统中最为一般的,关于最初始命题的科学,是以等值(≡)作为仅有的初始词项的命题逻辑;但与通常的命题演算不同,允许相对于语句甚至任一类型的函子的量化。它只有下述一个公理:
此外,还有分离规则、代入规则、定义规则、量词分配规则和外延性规则。
借助于命题量化,真值函项函子、∧、→可分别定义如下:
前设论的基本范畴是语句范畴,但定义规则允许随后引入属于更高范畴的表达式。所有可能的范畴集可以递归定义如下:如果α,β,…,β是范畴,则α/β,…,β是范畴。这样就可引入可用语句范畴S表达的一切范畴的表达式,这不仅包括形成语句的函子,而且包括形成函子的函子。
本体论 这是莱斯涅夫斯基系统中的一个系统,是关于系词“是”(并且在这个意义上是关于“存在”)的科学。但它并不是哲学意义上的本体论,而是一个名称逻辑系统,建立在前设论之上,有一个新的初始词项即系词“∈”,一个新的基本范畴即名称范畴,并加入了一条新的公理:
此外,还有两个新的规则,即本体论定义规则和本体论外延性规则。上述新公理是说:a∈b当且仅当至少有一物是a,并且至多有一物是a,并且任何是a者都是b。
借助于符号“∈”,可以定义下述一系列函子:
这里,D1引入第一个存在函子,读作“至少存在一个a”;D2引入第二个存在函子,读作“至多存在一个a”;D3引入第三个存在函子,读作“恰好存在一个a”;D4引入了强包含函子,读作“每一个a是b”;D5引入了弱包含函子,读作“所有a是b”;D6引入部分包含函子,读作“有些a是b”;D7引入单称同一函子,读作“a与b是同一对象”;D8引入强同一函子,读作“唯有每一a是b”;D9引入弱同一函子,读作“唯有所有a是b”;D10中的“∨”表示“对象”或“实存对象”;D11中的“∧”表示“并不存在的对象”。除D1~D11外,本体论中还可以定义另外一些函子,例如把名词变动词的函子或把动词变名词的函子。
部分学 这是莱斯涅夫斯基系统中的一个系统,关于部分和整体的科学,它既预设前设论又预设本体论,但从历史上看,它是莱斯涅夫斯基最先发展的系统,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克服B.A.W.罗素阐述类概念时所导致的悖论。
部分学的初始词项是形成名称的函子pr,a∈pr(b)表示“a是b的(真)部分”。部分学的前3个公理确保部分关系是传递的(这使部分学区别于集合论,因为在后者中元素关系不传递)、反对称的,并且只有对象(个体)才有部分:
下述两个定义,一个定义了部分学的“元素”即不限于真部分的部分,另一个定义了部分学的“类”(整体):
最后还有两个公理,它们分别表示:部分学的整体是唯一的;如果相应的名称非空,则部分学的整体存在。
在部分学中加入公理
就得到无原子的部分学。若代之以加入名称“原子”的定义:
和公理:[a]:a∈a.→.[b].b∈el(a)∧b∈atm
可以得到原子论部分学。
部分学可以说超出了逻辑学的范围,因为在其中一个对象的专名即名称“宇宙”可以定义如下:
不过,这并不意味着部分学是一门经验科学,相反它是几何学的最一般的部分。A.塔尔斯基和T.F.沙利文已将部分学用作流体理论的基础,另外有人将部分学用于事物理论、生物学、音位学等等的形式构造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