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寇伦,T.
【介绍】:
挪威数学家、逻辑学家。1905年进入奥斯陆大学学习数学和科学,1913年获数学学位,1915~1916年在哥丁根学习,1916~1918年任奥斯陆大学研究员,1918年任数学讲师,1926年在他40岁时获博士学位,1930~1938年任卑尔根某研究院研究员,1938年任奥斯陆大学教授,1957年退休。曾任挪威数学学会会长。司寇伦在数理逻辑方面的大部分研究成果已收入《司寇伦逻辑论文选集》(1970)中,其中包括王浩写的《司寇伦逻辑工作综述》。
司寇伦在模型论、递归论、公理集合论、判定问题、代数和数论等领域都作出了许多重要的贡献。他一生写了近200篇论文,其中大多数都具有持久的科学价值。在数理逻辑和数学基础方面,1920年他证明了现在所说的勒文海姆-司寇伦定理,该证明的一个附产品是谓词演算的司寇伦范式。在他早期的论文中,他已经用到通过“司寇伦函数”来消去量词的技术,这是模型论中非常重要的技术,有着广泛的应用。1922年,他在第五届斯堪的那维亚数学大会上所作的讲演中,把勒文海姆-司寇伦定理应用于集合论的形式化系统,得到司寇伦悖论(奇论):如果集合论的公理系统是可满足的,那么它在可数的论域中可满足。但是司寇伦的“悖论”绝非矛盾,它只是表明不存在数学的完全公理化,某些概念必须相对一个公理化系统和它的各个模型来解释,因而没有“绝对”的意义。在同一个讲演中,司寇伦给出了一种现在普遍接受的方法,成功地消除了G.康托尔的集合概念中的心理主义因素,这种因素即使在E.F.F.策尔梅洛的系统中也依然存在。他还通过引进替换公理完善了策尔梅洛的集合论公理系统。大约与此同时,A.A.弗兰克尔独立地完成了类似的工作,但弗兰克尔的贡献更为世人周知。因此,客观地讲,所谓的集合论的ZF公理系统应该称为ZFS系统。1928年,他说明了初等逻辑的演绎问题如何可以归约为算术-组合问题。一般说来,后一个问题不是能行可解的,但对某些类有可能获得能行的判定程序。司寇伦所给出的例子是对逻辑的判定问题的重要贡献。1929年他重新给出勒文海姆-司寇伦定理的两个新证明,其中一个利用了选择公理,比较简单。值得注意的是他的另一个证明,对它稍作补充就可以作为一阶谓词逻辑的哥德尔完全性定理的证明。1940年,他还证明了算术问题不存在能行的判定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