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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寇伦悖论

集合论公理系统ZF的可数模型中有一不可数集合。1923年司寇伦发现,若ZF协调,则ZF有一可数模型M(不妨假定M也是传递的)。在ZF中有一定理:存在着一不可数集合。不妨设集合S为M中一不可数集合,因为M传递,所以S的元素也都是M的元素,这样M也不可数了。当时,司寇伦及有关学者没法解释这一结论,就称它为司寇伦悖论。其实司寇伦悖论完全不是什么悖论。我们说,M中有不可数的集合S,是指在M中不存在S与ω的双射函数,这就是把所有这种函数都排斥在M之外了。在M之外,比如在所有集合组成的V中,S与ω有双射函数,S就是可数的了,说S可数是在V中的结论,说S不可数是在M中的结果,两者条件完全不同,不能构成悖论,因此,可以称它为一佯悖。它没有给公理集合论造成困难(参见集合论公理系统、策尔梅洛-弗朗克尔公理系统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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