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元道义逻辑
亦称绝对道义逻辑。通过引入一元道义算子O(义务)和P(允许)以及相应的公理和推理规则而得到的道义逻辑系统。G.H.冯.赖特1951年提出了第一个可行的道义逻辑系统,不过其中的O、P是谓词而不是算子。T.J.斯米莱于1963年、W.H.汉森于1965年分别对冯·赖特的工作加以改进,把O、P看成算子,引入一些常项,定义其他算子,塑述了10个这种类型的道义逻辑系统。A.阿奎斯特在他的《道义逻辑和规范系统理论导论》(1985)一书中对这些系统作了详尽的讨论。
一元道义逻辑系统 斯米莱-汉森的道义逻辑在古典命题逻辑中引进算子O和P,Oα和Pα都是系统的公式,算子F由下列定义引进
Fα=Pα或Fα=dfO
α
推理规则包括分离规则和O必然规则,后者断言:从α可推出Oα。公理模式则如下所述:
(A)古典命题逻辑中所有重言式
(A1)PαO
α
(A2)O(α→β)→(Oα→Oβ)
(A3)Oα→Pα
(A4)Oα→OOα
(A5)POα→Oα
(A6)O(Oα→α)
(A7)O(POα→α)
选取上述公式可以构造10个不同的道义逻辑系统OK、OM、OS4、OB、OS5、OK、OM、OS4、OB、OS5,分别定义如下:
OK=A0~A2
OM=A0~A2,A6
OS4=A0~A2,A4,A6
OB=A0~A2,A6,A7
OS5=A0~A2,A4,A5(在OS5中A6和A7可导出)
令L是上述任一个系统,L定义如下:
L=L,A3
一元道义逻辑语义 一元道义逻辑语义与模态逻辑语义相似,依然是可能世界语义,其核心概念是模型。一个模型是一个有序三元组μ=〈W,R,V〉,这里W是可能世界非空集,其元素记为w,w,w,……;R是定义在W上的二元关系,叫做道义选择关系,wRw(i≥1)表示世界w是世界w的道义选择,若w是现实世界,则w就是比w道义上更完善或更理想的世界,在这类世界中,现实世界中的义务都得到了实现;V是一个赋值,它给每一道义原子公式α指派W的一个子集V(α),α∈V(α)表示原子公式α在W的子集V(α)上真。道义公式的真条件递归定义如下:
①p当且仅当p∈V(p)
②α当且仅当并非
α
③α→β当且仅当,若
α则
β
④Oα当且仅当,
w∈W(wRw
α)
⑤Pα当且仅当,
w∈W(wRw并且
α)
这里,α表示公式α在模型μ中的可能世界w中为真。一公式α在模型μ=〈W,R,V〉中有效,当且仅当,对于μ中的每一w∈W,都有
α;α在μ中可满足,当且仅当,在μ中有一些w∈W使得
α,或
α不在μ中有效。一公式集S在模型类C中有效,当且仅当,S的每一公式在C类的每一模型μ=〈W,R,V〉中有效;S在C类中可满足,S的每一公式在C类的某些模型μ中有效。一道义逻辑系统L对于模型类C是可靠的,当且仅当,L的每一定理都在C类中有效。一道义逻辑系统L对于C类是完全的,当且仅当,在C类中有效的每一公式都是L的定理。模型与模型的不同在于其中R性质的改变。上面列举的公理模式A0~A1不要求模型中的R具有任何特殊性质,而A3~A7则要求R具有某种特殊性质,即分别要求R3~R7:
(R3)延续x
y(xRy)
(R4)传递xyz(xRy∧yRz→xRz)
(R5)欧性xyz(xRy∧xRz→yRz)
(R6)拟自返xy(xRy→yRy)
(R7)拟对称xyz(xRy→(yRz→zRy))
已经知道,OK、OM、OS4OB、OS5、OK、OM、OS4、OB、OS5相对于满足其公理模式所要求的R的模型类是可靠并且完全的。